2人盗走4台电脑,销赃时被抓,日前被判刑
金黔在线讯公司的4台电脑被盗,警方接警后在销赃处将两名窃贼抓获。窃贼不是别人,而是公司原来的保安。日前,贵阳市中院终审以盗窃罪对这两人判刑。
据了解,被告人熊远祥、郭某(作案时未满18岁)作案前曾在京瓷振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当保安,两人辞职之后,准备对公司实施盗窃。 2005年8月30日晚,对公司环境了如指掌的两被告人从乌当区0八三京瓷振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垃圾池处爬上二楼,翻窗进入办公室,将办公室桌上的联想电脑3台,东芝电脑1台盗走(经物价鉴定,4台电脑共计价值1.4万多元)。9月初,二被告将3台电脑在贵阳市紫林庵一摆地摊处进行销赃,得赃款3400元。同年11月2日,当熊、郭两被告再次将一台电脑拿到紫林庵销赃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缴获一台电脑,案发后所盗电脑已发还失盗单位。同时,被告熊远祥亲属为其赔款2000元。
市中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后认为:两被告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被告人郭某在作案时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依照法律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法院终审判处熊远祥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两被告人赔偿京瓷振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29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