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峰)居民楼间距离多少米才算标准?沈阳市正在对《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进行修改。“修改草案”中,对涉及挡光建筑的高度及所在区域进一步细化。多层、高层的划分更明确,原来的“二环”内外的区分也将被“三环”所取代。
据介绍,在规定中所称的居住建筑,是指住宅建筑和公共服务设施中对日照有特殊要求的托幼、中小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医院、疗养院病房楼,养老院宿舍楼等建筑。由于近年来城市发展迅速,很多新建小区出现在三环以外,在对规定的修改中充分考虑到这一现状,把原来规定中以“二环”为界的划分改为“三环”。同时,对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上,即为高层建筑,24米以下即为多层。
比如,“修改草案”规定,多层建筑遮挡相邻住宅,当两幢建筑平行布置或相关夹角在30度以下时,在三环路以内地区,当遮挡建筑计算高度小于18米时,建筑间距不得小于9米;当遮挡建筑计算高度大于18米时,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7。在三环路以外地区,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7,且建筑间距不得小于9米。
另外,“修改草案”还提出,当下列三种情况出现时,建设单位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须提供建筑项目日照影响分析报告。这三种情况是:新建建筑周围有现状居住建筑的;成组布置的高层住宅或高层和多层混合住宅;建筑形体复杂的遮挡建筑。
记者了解到,目前规定的修改已经进入尾声,年内有望正式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