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丁玥通讯员武劳宣报道:昨日,酝酿已久的《武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获得武汉市市长办公会原则通过。据武汉市劳动保障局透露,该办法将于下月出台实施细则,12月正式实施。
生育保险是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后,武汉市启动的第5个社保险种。
据了解,生育保险启动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五类用人单位,都必须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劳动保障专家称,参加生育保险将有利于保障妇女的基本权益,不仅使妇女安全、健康地度过生育期,也为其产后投入正常工作创造了条件;同时,生育保险的启动也有利于男女平等就业、同工同酬目标的实现,促进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