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省政府受理行政复议工作 副省长过问重大案件
记者秦璇 通讯员沈法志报道 昨悉,《湖北省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则》出台,规定对省政府受理的重大复杂的、群众关注的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要举行公开听证会。
规则规定,省政府法制办(代表省政府受理行政复议的部门)一般要在受理复议申请后的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复议案件,是维持决定还是撤销或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规则规定,要在公开听证、当面核实、征求行政复议专家组意见后,由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办公会议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政府,并由相关副省长或秘书长召开案件审查会议,研究作出决定。行政复议决定书拟定后,还要报省长签批。
(责任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