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6:34 东北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 苗颖 通讯员杨智超)“你看我们俩的激情镜头,精彩吧!”当小飞(化名)的网友——现实中的情人周某将二人偷情时拍下来的录像内容通过网络传给她时,小飞惊呆了!她没想到,平时对自己百依百顺的周某,竟用光碟来敲诈自己。
27岁的小飞家境富裕,在长春市有一份不错的工作,生活安逸的她,平时喜欢上网消磨时光。2005年11月,小飞在QQ上认识了网友周某,聊天中小飞对周某透露了自己虽然家庭富裕,有着不错的工作,但感情上仍旧没有着落的苦闷。半年多时间的聊天,小飞对周某存有的戒心慢慢消除了,彻底接受了周某。
“你不介意我比你年龄大吗?”一天,小飞给周某发去了这样的信息。“我根本不在乎!”周某的回答让小飞非常感动,于是他们从网友发展成了一对恋人。
今年5月,二人在约定的地点见面后,多次在宾馆发生关系。此后,二人来往更加密切。8月底,二人再次约会见面。激情过后,周某说,“我最近手头有点紧,你能不能借点钱给我周转一下?”小飞说:“你要借多少?”周某开口就是5万。小飞迟疑了,“我上哪儿给你弄那么多钱啊?”见周某不太高兴,小飞就以向朋友凑凑为借口,搪塞了过去。
次日清早,周某趁着小飞上洗手间时,偷偷将准备好的摄像机放在了电视机旁,将镜头对准了床的位置,还用行李箱夹住摄像机,拿衣服做了伪装。做好准备后,二人再次发生了关系,所有激情镜头全被记录了下来。
此后的一次上网聊天中,周某通过QQ把录像放给小飞看,小飞看了内容后,连忙让他将录像毁掉。周某却说:“我就是想留个纪念。当然你要是不愿意付10万元封口费的话,这个录像就会被发到网络上去,同时你的工作单位和父母手中也会收到一份。”小飞假意答应给10万元“买”回光盘,向警方报了案。
9月13日10时许,周某携带录像带及翻刻的光碟来到火车站前某宾馆,在与小飞交易时,被埋伏在那里的民警当场抓获。
昨日,周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未遂)被宽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办案检察官提醒网民,上网要警惕,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真实情况,更要检点自己的行为,以免给自己造成伤害。一旦发生不良情况,要及时报案。(中国吉林网-新文化报)[责任编辑: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