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落实国务院土地调控通知精神 严禁建“花园式”企业
本报讯 (记者 郭富收)今后,想建个大花园“美化”自己的企业行不通了,省政府出台文件严禁建设所谓的“花园式”企业。
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已出台文件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要求各地、各部门把加强土地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清查违法违规用地
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用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重点清查非法批地、违规建设明令禁止项目等行为。
搞“花园式”企业占用了不少非生产性用地。根据通知,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减少企业非生产性用地,严禁建设所谓“花园式”企业。
“以租代征”按非法批地查处
通知要求,各地严禁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对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按非法批地查处。
省政府规定,对于工业用地,将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但是,出让价格不得低于最低价标准。
隐瞒问题追究领导责任
根据规定,各市、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
如果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将追究有关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对纠正整改不力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人的责任。纠正整改期间,暂停该地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报批。
另外,近期,省监察厅将会同省国土等部门,集中查处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