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依然有市民就上周的上线单位——桂林市交通局,提出咨询和投诉,本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再次请该局负责人上线作答。
依法征收养路费
问: 一“摩的”搭载着两个客人过解放桥,被运管处工作人员拦下扣车,开了罚单。 运管处到底有没有权力在道路上拦车罚款呢?
答:这是由各城区组织交警、运管等部门单位参加的联合执法小组,可以依法对违法营运的车辆进行查处。
问:2004年10月,一摩托车主在路上被拦交了240元养路费。今年9月,到普陀路去交,说是要收360元;10月份,在伏波山交,却被收了460元。养路费怎么如同卖小菜一样可以乱喊价的,主动去交费怎么倒还要多交一些呢?
答:按照征收养路费的规定,每辆摩托车每月将征收20元,逾期不交的,将会按天数征收带有行政处罚性质的滞纳金。这460元中包含了滞纳金。如果对此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交通执法快艇没有营运
问:交通局有3艘快艇在漓江上非法搭客赚钱,是否属实?
答:公安、城管、交通、海事等部门都有快艇在漓江上执法。交通局没有用执法快艇来违法搭载游客,欢迎市民监督举报。
运管处没有高价卖营运牌
问:春运客车跨省营运牌成本只要36元,运管处却让公司车队统一去办理,结果,车队向车主收5000元,没开任何收据,这是不是运管所与公司在联合搞黑钱?
答:运管处没有从车主那里多拿一分钱。车主临时申请跨省营运时,根据有跨省营运资质的公司与车主先前签订的利润分成约定,春运期间,营运的利润增大了,车主必须将一部分利润通过财务转账的形式转给公司。
问:运管处要求旅游客车交纳3000元给一家公司,统一安装GPS定位仪,现在整个系统瘫痪了,怎么办?
答:运管处对此负有监督、检查、指导的职责,我们将督促这家公司尽快修复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