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0月31日电(记者陈钢)记者从31日召开的陕西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陕西省要求各级政府确保应当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否则将被追究责任。
陕西省代省长袁纯清31日在陕西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上说,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已经有了良好的机制和起步,现在的关键是随着经费投入改革转入正常化,各级政府要确保按规定落实自己应当承担的费用。
袁纯清要求各地不准减少本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应承担的经费投入、不准挪用学校公用经费发放教师津贴、不准乱收费加重学生经济负担。哪个市县不能落实,省财政就停止其所有的财政转移支付,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
农村税费改革以来,陕西省已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但目前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财政分级负责的责任不落实,投入保障标准低,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师资差、设备差、质量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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