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天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共74条条款,其中有38条在草案中被“修正”。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发改委关于市人民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与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
同时,会议还审议了《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草案修改稿)》。
环保
中小学全部绿色照明
今年上半年,在全国万元GDP能耗上升0.8%的情况下,本市的万元GDP能耗与去年同期比下降了7%。
据介绍,今年,全市中小学校全部实现绿色照明,目前城八区全部885所中小学校改造已完成,远郊区县千余所中小学改造工程已启动。
本市奥运工程中也大量利用了可再生能源。到2010年,本市优质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达到70%以上,其中可再生能源力争达到260万吨标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4%。
投资
郊区投资比例大于城区
今天上午,市发改委还做了关于市人民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与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据悉,本市郊区与城区政府投资比例已从2003年的20比80,提高到去年的50比50,直至今年的郊区投资比例大于城区。
据了解,政府累计投资14亿元,引导产业项目向郊区县转移。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81%;新建和改建郊区农村中小学和职业学校项目300多个。
9个远郊区县与中心城已实现快速连接,连接平谷区的京平高速已开工建设,预计奥运会前建成。
拆除“无主违建”
应公告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修正案(草案)》新规定,未经批准建设的影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无法确定其所有人和管理人的,执法部门应当在公共媒体及违法建设所在地发布公告,督促所有权人或管理人改正违法行为,公告期间不得少于15日,期满后未改正违法行为的,再由执法部门报经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强制拆除。在批准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主体中增加市政府,为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提供法律支持。
在责令限期拆除后仍然未拆除的,可予以强制拆除,并可对建筑物按照面积处每平方米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还增加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企业不得为违法建设提供服务”的条款。
“小广告”电话将被停机
本市将重拳出击“小广告”。草案中规定,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张贴宣传品、广告的,将会被责令清除、没收非法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乱贴、乱挂、乱画、喷涂、散发的“小广告”中若有通信工具号码的,执法部门会通知电信部门暂停该号码的使用,等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后,再予以恢复。
同时记者了解到,今年,全市2400个居民社区中设立便民信息栏,方便市民随时张贴和浏览便民信息。
“棚亭阁”将统一设置规划
本市还将规范公共场所的各类设施(简称“棚亭阁”)。草案新增加规定:“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公安交通、路政、园林绿化、电信、邮政等有关部门,制定公共场所各类设施的设置规划和设置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市占路的“棚亭阁”是指城市主要大街人行道上的各类宣传栏、阅报栏、告示牌、户外广告、可移动厕所、垃圾箱、邮政信筒、配电箱、早餐车、治安岗亭、出租汽车停车牌等占路设施,共有30类38种,它们绝大多数设置在城八区。今年,还有一批城市设施计划上街。如在城市主要道路设置无障碍电话亭、在市中心和主要商业街区设置盲文站牌和盲文地图,今年年底前有1000个城市电视屏幕挂上街。
餐厨垃圾也要申报登记
目前本市餐厨垃圾随意倾倒、泄漏、遗撒的现象比较突出。因此,草案增加了“本市逐步建立餐厨垃圾申报登记制度”和“城镇地区内宾馆、饭店、餐馆和机关、部队、院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要求设置餐厨垃圾的收集、贮存设施”的内容。
此外,草案还规定,“本市鼓励商场、饭店、旅馆、体育场(馆)、停车场等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的附属式公共厕所对外开放。”本报记者孟环J14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