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因对老板娘不满,朱某便对其实施殴打并抢劫了2000元和一部手机。由于朱某是累犯,日前他被丰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1月,刑满释放的朱某来到北京打工。由于老板娘扣过他几次工资,他便产生了不满情绪。
4月28日凌晨,朱某在老板娘的出租房里,趁其不备,拿了一个面口袋将老板娘的头罩住,之后便是一通拳打脚踢(后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并从老板娘身上抢走现金2000元及一部手机。
后老板娘报案,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