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该不该代管村委会公章
本报记者 王彬
村委会公章是农村共公权力的象征,也是办理村内各类公共事务及公益事业必不可少的工具。“为防止村干部以章谋私”,邯郸市曲周县安寨镇日前实施了一项“新规”:辖区42个行政村村委会的公章收归镇政府统一保管,各村若想使用,不仅要经过村委会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而且要由镇政府审核之后才能盖章。
该措施出台之后,立即引发了各种议论。一些村干部认为,镇政府代管村委会公章,有悖于村民自治的相关政策;而在村民眼里,此举虽然给自己带来了某些不便,但确实可以防止“村官”独揽大权。
村干部:代管公章有越权之嫌
10月26日上午,曲周县安寨镇东甫村的徐江涛因外出上学,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村干部问明情况后,为其开具了一份证明信。随后,他又拿着该证明赶到距本村5公里的镇政府。
在镇政府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认真看完证明信后,从一个存放着一大堆公章的铁柜子里找出东甫村村委会公章,在证明信的右下角郑重地按上了“大红戳”。
一般来说,村民办理村级证明,在本村村委会即可完成。可徐江涛作为东甫村村民,为何要跑到安寨镇政府才能加盖村委会的公章呢?
据当地一位村干部介绍,今年7月底,镇领导召集各村干部在镇政府开会。工作人员称,因会议的日程表上需要加盖村委会公章,所以将各村的公章全部收走了。不久,镇政府正式宣布:全镇所有村委会公章改由镇政府统一保管,今后各村无论事情大小,只要使用公章,先经村委会同意并开具证明,然后由镇政府审核、盖章。
对于镇政府的这一作法,部分村干部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按照《村民组织法》有关规定,镇政府只能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可干预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将代表村民权力的公章“收归”镇政府,不仅会削弱村委会的权力,而且会给村民办事带来不少麻烦。
“村民迁移户口、外出打工、参军、及子女上学,都需要开具村级证明。而这些原本属于村委会的事务,如今只有去镇政府盖章才可办理。”一位村干部说,镇政府的做法明显属于越俎代庖,已侵犯了村委会的合法权益。
镇政府:可防止“村官”以权谋私
安寨镇政府为什么要代管各村委会的公章呢?该镇政府办公室主任张海波向记者介绍了镇政府实施这一“新规”的初衷。
张主任介绍说,当前个别村干部的政治素质较低,村委会公章的管理使用又不够规范,由此引发的问题屡见不鲜。比如有的村干部利用公章赊欠吃喝账,有的村干部私自为人贷款作担保,结果使村集体背上了沉重的债务等等。更为严重的是,个别村干部卸任时曾拒交公章,或在临近离职时私盖空白信笺、乱开欠条,给继任者开展工作造成了很多困难。为防止出现上述问题,镇政府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决定从源头抓起,对村委会公章实行集中管理。
张主任解释说,镇政府替村委会“保管”公章,并不等于剥夺其权力。因为除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宅基地划分、贷款等重大村务活动需要镇主要领导审查外,村民的户口迁移、子女上学、外出务工等事项,只要有村委会负责人的签字和证明,即可在镇政府顺利盖章,并不存在其他中间环节
。与此同时,镇政府办公室还为每个村都建立了台账,以记录村委会每次开具证明的内容及经办人等。
镇政府的另一位工作人员认为,将村委会的各项村务活动置于镇政府监控之下,既能保证公章的合法使用,又能促进村务公开透明,可以有效预防“村官”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村民:公章集中管理有利也有弊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镇政府代管村委会公章的做法,当地村民有的表示理解,有的则认为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一些不便。
安寨村一位姓杨的村民告诉记者,在当地农村,个别“村官”一上任就将公章揣在了自己腰包内,无论大事小事都不与群众商议,而且随意挥霍集体财产。因此,将公章交给村干部保管,就等于让他们脱离了群众的监督。而由镇政府代管公章,就相当于给村干部们戴上了一个“紧箍咒”,再遇到宅基地划分、贷款等重大问题,村干部便很难再瞒着村民盖章了。为此,他非常赞成镇里的这种做法。
不过,在距离镇政府较远的一些村庄,也有不少村民认为村委会与公章应该“密不可分”。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群众办理许多事情都需要盖章开证明,若凡事都要经村、乡两级审批,不仅手续繁琐,而且也耽误时间。西三塔村一位村民反映说,对于那些上了年纪或腿脚不便的村民来说,若为了开个村级证明,就必须跑到几十里之外的镇政府盖章,实在是太不方便了。
民政部门 健全监督制度才是关键
对于村委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国家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当地民政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按照国家民政部及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于村委会的公章使用,应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提名,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设专人保管。为防止个别村干部乱用公章,一般情况下,公章使用的审批人与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但是,在村委会换届或村两委班子由于种种原因陷入瘫痪等其他特殊情况下,乡政府可以暂时代管村委会公章。
该负责人认为,不应因为个别村干部缺乏群众观点和民主意识,便“没收”所有村委会的公章。
据邯郸市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该市一些农村曾针对公章的监督使用进行过不少创新,其中“三段章”管理方式最为成功。所谓“三段章”,就是先从村民代表中选出3到5人,组成一个民主理财小组。然后将民主理财小组的财务章分成三段,分别由三名成员保管。村级财务下账报销时,须经过理财小组成员逐笔审计,分别盖章,三章合一后村领导才能签字批准,并由会计入账。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