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0月31日上午9时30分,备受关注的宣城中心医院原院长刘国美受贿一案在宣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国美有期徒刑8年半。刘国美因涉嫌犯有受贿罪于今年3月15日被依法逮捕。
法院认为,刘国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既破坏了国有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又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刘国美在纪检部门对其违纪行为调查时主动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再加上其在案发后退出全部赃款,当庭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昨天上午,法庭宣判后,刘国美不服判决,表示要求上诉。
(夏姜 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