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一亿 民校“十杰”获刑
被判1年10个月 郭魁斌本人表示要上诉
本报记者彭信琼报道 原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董事长,“民办高校十杰”郭魁斌,日前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被控涉案金额超1亿
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9月至2003年9月间,被告人郭魁斌从三家公司借款8990万元,冒充注册资本成立北京途锦高科投资有限公司和东方途锦控股有限公司,待公司注册成立后,即将借款归还。 2003年至2004年间,被告人郭魁斌担任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董事长期间,在有能力执行一中院要求其支付3000余万元工程款的判决、裁定情况下,指使下属转移资金,拒不执行。
2005年3月,被告人郭魁斌利用其担任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将3万元人民币占为己有,用于其朋友在电视台播出节目。
称没有能力执行裁定
对于上述指控,郭魁斌辩称,其注册成立公司是满足他人从事金融活动的意愿,且成立的全过程由他人负责,自己并不知情;学院欠债两亿左右,年收入仅8000万元,没有能力执行上述判决裁定,且曾为偿还债务作出积极努力,并已偿还部分债款。
其辩护人认为,3万元是学院应归还郭魁斌的借款,因未来得及作财务处理,故其行为不属于职务侵占。
构成两项罪名
法院经审理查明,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途锦高科公司的行为已经具备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应当对郭魁斌依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予以处罚。同时,郭魁斌涉案数额较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郭魁斌表示要上诉。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