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残疾人代步车载客营运将受罚追踪
早报讯 (记者谢伟端实习生郭石燕)从本月起,有关部门将开始整治涉嫌用残疾人代步车营运的行为。
早报10月16日报道,泉州市区曾整治残疾人专用车177辆次,其中仅两名驾驶员是残疾人,且为同一人。 此次,整治区域包括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整治的重点:为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非法参与营运;未经批准的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非法参与营运;残疾人驾驶以蓄电池为动力的三轮车或以汽油、柴油等为燃料的三轮机动车非法参与营运。
对中心市区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的残疾人专用车辆,第一次违法上路的,市交警、市交通运管部门将予以查扣教育并让其领回;再次查获者,将予以取缔,交工商部门没收处理。对外地市(包括外省市)的残疾人在泉州中心市区使用无牌无证残疾人专用车辆非法营运的,将坚决予以取缔,并交工商部门没收处理。
泉州市残联将配合中心市区确因下肢残疾、需要使用残疾人专用车辆作为代步工具的残疾人进行审核,提供证明,配合其到交警部门和市交通运管部门办理有关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