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栗占勇)今年5月以来,我省对“冀O”号牌开展了集中清理整顿,非政法机关使用的“冀O”牌照目前已收回,此类车辆已全部改挂普通民用牌照。
昨日,省公安厅向媒体通报了有关情况。今年5至9月份,省纪委、省直工委、省监察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通知,在全省范围集中清理整顿“冀O”专段号牌。 经过彻底的调查摸底后,我省开展了“冀O”号牌整顿清理收缴工作,凡是非政法机关车辆使用的“冀O”号牌,一律收回。目前,在省公安厅注册的此类号牌已全部收缴,并全部改挂了普通民用牌照。
为巩固整顿成果,省公安厅督察委员会抽调精兵强将组成11个督察组,采取全省交叉督察的方式,开展了为期5天的警车治理“督察风暴”。此次行动共检查警用车辆2198辆(次),暂扣违规车辆77辆、号牌95副、行驶证19个、警灯122个(套)。
“督察风暴”中,警方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个别地方公安机关不办理制式警车警报器、标志灯具使用证,非公安机关的车辆或私家车辆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督察组在唐山、沧州、衡水等地检查时发现,个别非政法机关的执法部门,甚至汽修厂的公路救援车、私家汽车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另外,非警务人员驾驶警用车辆问题比较普遍。一些政法机关因警力不足,聘用协勤人员或临时雇用人员驾驶警用车辆,
据悉,省公安厅将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强化警用车辆及号牌的源头管理,从严控制牌照发放,规范使用,严禁外借。截至昨日,全省公安机关已对所有的警用车辆进行了一次强制性的全面年检。
省公安厅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警用车辆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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