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10月31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今天通过了反洗钱法,该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10月31日下午4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郎胜在会上说,中国建立市场经济的历史不长,在反洗钱方面的经验不足。 就世界各国的发展看,反洗钱的经验也是在近一二十年中积累起来的。在制定这部法律时,充分考虑到洗钱活动往往具有跨国性质,考虑到与国际的合作以及国际的一般规则。因此,现在规定的一系列比如反洗钱的内控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大额和可疑交易资料和客户身份资料的保存制度,以及可疑和大额交易的报告制度,都是充分地考虑到中国已经参与的国际公约和有关反洗钱的国际公约与文件的规定,应该说这部法律与国际公约的规定是一致的。
郎胜表示,这部法律的制定,针对反洗钱规定的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这些制度和措施的实行,为发现犯罪违法所得的来源和流向,以及及时采取防止资金转移的一些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讲,对防止资金外流是一个十分有力的措施。但一部法律能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除了要有法可依、制定法律以外,还需要执法机关严格依照法律去办,执法必严,还需要广大的居民守法。商业贿赂的犯罪也属于刑法调整的范围。法律规定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指的是人民银行。
郎胜还表示,反洗钱法的国际合作在反洗钱法中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这个规定不是针对任何一个特定的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