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董智勇 文怡才 张扬记者姚长寿)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2006年冬季征兵命令,全国的征兵工作从11月1日起全面展开。有意到部队接受锻炼的适龄青年可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报名。 今冬征兵,有何新的政策变化?近日,省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军区副司令员王炳文少将就此接受了采访。
据王炳文介绍,根据兵役法规定,应征服现役男青年年龄为18~20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2006年满18~19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2006年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
今冬征兵工作从11月1日正式开始,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完成新兵运输工作。今冬征兵工作中取消了“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海岛、边境地区和完成任务确有困难的偏僻农村,征集农业户口青年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小学毕业”的规定;对军兵种部队部分特殊专业征集的新兵文化条件统一调整为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征集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同时,要重视征集下岗、待业人员中符合征集条件的优秀青年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要尽量多征集一些少数民族青年入伍。有台湾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尽可能征一些台湾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今年征兵中,有条件的地区都要对应征青年组织心理检测。同时,2007年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前期工作也调整到与今冬征兵工作同时进行。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男性士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女性士官年龄不超过23周岁,未婚。
在校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可以复学,也可以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政府接收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