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针对网民非常熟悉的Q币,有学者近日发文称,Q币等网络虚拟货币可以买虚拟世界中的装备,支付会员服务费,甚至和人民币“兑换”,这可能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并冲击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
据了解,目前仅Q币的潜在用户就已上亿,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谢姓工作人员称,Q币等虚拟货币代替人民币在网上交易非常值得关注,他们已将此事向总行汇报,等待答复。
腾讯公司:Q币潜在用户过亿
据腾讯公司客户服务人员介绍,近年来,随着QQ网络聊天系统迅速在网民中普及,为方便网民支付服务费用,腾讯公司推出了Q币,官方价格为1元人民币购买1个Q币。Q币的官方用途为支付QQ会员服务、购买QQ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装备、购买QQ网络游戏中的游戏币等。网民可通过银行卡、电话银行、实物QQ卡等多种形式购买Q币。网民购买的Q币存入对应QQ号的个人账户中。
据腾讯公司官方网站数据,截至2006年3月底,腾讯的即时通信服务活跃账户数达2.2亿,这些都是Q币的潜在消费者,目前Q币的销量也很大。
调查:Q币成网上交易“货币”
记者近日在成都南门的几家网吧展开调查。自称玉林某中学初二学生的方某是老QQ了,近来迷上玩“魔兽世界”,但苦于没有好的装备。后听说在网上用Q币可购装备,现在他已买了一身还过得去的装备。
另一位自称成都南门某高校物理系学生的张某称,网络虚拟装备交易有几个阶段。最初是在同城玩家之间发生,双方找到同一家网吧,一手交人民币,一手交装备。“现在一般都用Q币了。因为玩网游的一般都上QQ,于是大家找到了Q币这个一般等价物。”张某说,他已用这种方式多次倒过装备,从中赚取Q币,然后拿到网上卖,用Q币换回人民币。“Q币的官方价是1元1个,在网上8毛钱一个就比较好卖了”。
学者:Q币冲击人民币地位
近日,学者杨涛在2006年第7期的《法制与新闻》上发表《虚拟世界四大怪象的法律拷问》一文中称,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一切公私债务都必须用人民币支付。人民币的法定发行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其他组织和机构都无权发行货币。
“Q币等网络虚拟货币由商家发行,与人民币可以‘兑换’,如果泛滥后果不堪设想。”杨涛说,人民币等真实货币在现实中是有数量限制的,而Q币等虚拟货币商家可无限发行,虽然发行量可能会影响其“汇率”,但虚拟货币代替人民币成为网上交易的一般等价物,必会冲击我国的金融秩序。
人民银行:关注“Q币现象”
昨日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一位谢姓工作人员说,Q币等虚拟货币代替人民币在网上交易非常值得关注。此事涉及《人民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而该条例的解释权在总行,他们暂时不方便表态,但他们已将此事向总行汇报,并等待答复。
面对学者质疑,腾讯公司客户服务人员称,他们发行的Q币只用于购买该公司的增值服务,本身并无其他交易功能,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对网民将Q币当成“网上人民币”一事,他们并不知情。“那是网友自己的事,我们也管不了”。
本报记者 李凌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