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小刚)当业务员小李根据“李明月”提供的4.7万余元转账支票,发出近10吨冷板钢材的两天后,突然接到银行的《退票理由书》时,她猛地预感到被骗了。和同事再去“李明月”的公司查询,这才傻眼了,原来这里只是一个5个多月都没有租出去的门面房。 而“李明月”的“公司”和他们公司,相距只有10分钟的车程。
10月16日,位于西安市含元路的西安春光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来了一男一女两个顾客,他们声称系西安市有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采购人员,急需大量冷板钢材用来装修厂房,想先买一些看看,如果满意将长期合作。对方给了一张转账支票,并留下一张署名为“李明月”的名片。3天后1000余元货款到账。
10月21日一早,“李明月”等人又来了,称还要购买9.8吨冷板钢材,价格约4.7万余元,由于是周末,按照规定公司只收现金。“李明月”却称急用货物,又给了一张转帐支票。考虑到上次交易比较爽快,业务员小李就答应提货了。
10月25日,让小李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银行针对“李明月”的转账支票发来了《退票理由书》,理由是余额远远不足。小李赶紧打电话,结果“李明月”的手机关机,座机也打不通。他们又按照其名片上公司的地址,找到了只有10分钟车程的自强东路962号,发现这里竟是两间长期等待出租的门面房,房东刘师傅告诉他们,房子从5月就一直空着。
目前,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已对此案展开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