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法》顺利通过,意味着中国具备了成为国际金融行动特别行动组织(FATF)正式成员的条件,从而可与其他国家联手共同打击洗钱犯罪。”反洗钱资深学者、司法预防犯罪研究所周勇博士表示。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昨日审议通过的反洗钱法明确规定,对涉嫌恐怖活动资金的监控适用本法;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这部法律也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反恐融资”成为重点任务
“反恐融资”是反洗钱整体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鉴于世界上恐怖主义犯罪活动日益猖獗,通过反洗钱机制发现并切断恐怖主义融资渠道成为各国反洗钱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在中国,“反恐融资”也已成为反洗钱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
自“9·11”事件后,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反洗钱国际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就提出了关于“反恐融资”的8条新建议——《打击恐怖融资8条特别建议》,专门打击和切断支持恐怖行为的资金链条。
我国于2004年作为创始成员国发起成立了“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
周勇表示,《反洗钱法》的出台,意味着中国有望尽快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那就可以充分参与反洗钱国际准则的制定,并充分反映中国的利益和关注点,使国际规则有利于中国。
突破国际反洗钱合作瓶颈
反洗钱法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反洗钱信息中心,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接收、分析、报告分析结果等职责。
中国的反洗钱法设立专章规定反洗钱国际合作事项,提出中国“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并提出与境外反洗钱机构交换有关信息和资料,开展反洗钱司法协助。
北京的法律界和金融界人士表示,此举突破了中国参与国际反洗钱合作的瓶颈。
来自中国反洗钱检测分析中心的数据显示,到2006年4月为止,该中心共累计接受大额、可疑交易数据1.61亿笔,涉及金额1804.63亿元,外汇48.14亿美元。我国反洗钱法起草工作启动于2004年3月,今年4月首次接受审议。综合新华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