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毛晓梅)来自中国保监会网站31日的消息说,我国保险保障基金第一份年度财务报告日前已正式面世。年报显示,截至2005年底,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近60亿元,主要以定期存款形式存放于国有商业银行和购买国债,已实现收益4200多万元。
根据年报提供的数字,截至2005年12月31日,保险保障基金余额为59.37亿元,投资收益4281.8万元,简单计算投资收益率为0.72%。从资产组合来看,存款余额共计43.51亿元,投资长期债券余额共计2.23亿元。
目前保险保障基金构成中,人寿保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余额为31.94亿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余额为27.42亿元。据保监会预计,今后该基金将以每年超过20亿元的速度增加。
保险保障基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要求,由保险公司缴纳形成,在保险公司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下,用于向保单持有人或者保单受让公司等提供救济的法定基金。
2005年1月1日起,《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的实施,意味着保险业在金融业中率先建立了市场化的风险自救机制。基金由保监会集中管理、统筹使用。此外,由财政部等13个单位共同组成的中国保险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监督该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根据规定,保险保障基金的资金运用以安全性为首要原则,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和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不得运用于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和其他各类实业投资。(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