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和谐南京的奋斗目标,住房是和谐南京的重要因素,未来5年,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昨天,市房产局局长陆春林接受南京日报记者专访,勾勒了我市房产“十一五”发展的美好前景。
党代会目标为南京房产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记者: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和谐南京的发展目标,房产工作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在今后5年将有哪些亮点?陆春林:党代会提出了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的战略目标,今后5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建设“五个中心”、加快跨江发展、构建南京大都市圈的深入实施,将为南京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广阔的承载空间。未来5年,我市房产工作将主要抓好四个方面:一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房地产业及相关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二是围绕构建和谐南京,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对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继续实施小区出新、房屋整治和危破房屋改造工程,进一步改善市民居住环境;积极探索创新物业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居委会的主导作用,将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有机结合,等等。四是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房产建设,包括继续推进房地产业管理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管理水平;完善数字房产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全面实施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房产管理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入推进房产工作思想观念、部门职能和工作方式“三个转变”等。我们希望通过以上四方面努力,真正为群众提供方便、高效、快捷的服务,塑造房产部门新形象。
保障中低收入人群和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
记者: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未来5年,在这方面有什么考虑?陆春林:根据规划,到2010年,全市人均住房面积将达30平方米以上,为南京全面达小康做出贡献。其中,保障中低收入人群和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将成为未来5年南京市住房建设的头等大事。我们将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使经济适用房建设基本满足低收入和被拆迁困难家庭的购房需求;完善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实行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实物配租为辅的廉租住房保障,对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生活条件比较宽裕的市民更换住房也将有更多的选择。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引导、培育房地产市场,结合南京实际贯彻落实好宏观调控政策,保持供需总量基本平衡,供应结构不断优化,市场主体行为更加规范,住房价格基本稳定;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行为,完善南京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打造阳光楼市,为政府决策、开发投资和百姓购房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支持等。同时,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培育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倡导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服务,继续推进房屋整治和小区出新工作,改善百姓居住环境。南京日报记者毛庆通讯员房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