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发展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西安市企调队就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调查了涉及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11个行业38家企业及部分个体经营单位。 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的生活状况并不很乐观,他们在城市的生活工作中依然存在着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社会保险脱节,就业医疗困难,子女入学费用较高等方方面面的问题。
农民工就业主要依靠亲友介绍。在被调查的11个行业的农民工中,有63.1%的人是通过亲友介绍找到工作,有15.8%是通过各种媒体找到工作,14%是通过其他渠道找到工作,4.4%通过中介机构找到工作,仅有2.7%是通过政府组织找到工作的。这一现象说明,尽管近几年来有关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加大了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组织指导方面力度偏小,效果不佳。农民工就业如果还是依靠亲友介绍并非政府组织、指导获得,这种现状长期下去,将会导致农民劳动力就业缺乏准确的信息指导,劳动力市场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大。
被调查的农民工半数以上已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认知度偏低,维权能力不强。据调查资料显示:接受调查的农民工中与工作单位签订合同的有53%,没有签合同的有39.2%,不知道是否签订合同的占7.8%,在已签订合同的农民工中很清楚合同内容的只占41.7%。由于农民工工作的不稳定性,以及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状况,致使大部分农民工急于找到工作,而对劳动合同的认知程度偏低,这也使得许多农民工与用工单位产生纠纷时,维权证据不足,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另外由于农民工在劳资关系中显然处于弱势地位,单个劳动力在资本的拥有者面前几乎没有对话能力,力量的不平等就造成了天平的倾斜,这也是农民工合法权益缺乏有效保护的重要因素之一。
劳动时间严重超时,身体状况令人担忧。调查显示,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6.07天,每天平均工作9.25个小时,最长工作时间平均为11.54小时/天。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许多企业采用“计件工资”的形式,有的农民工为了多赚钱而超额完成任务,或是被用工单位强行要求加班,造成了自愿或不自愿地超时劳动。长时间的超时劳动,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身体健康,而大多数农民工出门在外无人照顾,或因为医疗费用高等因素对自己的健康状况比较忽略。在被调查的农民工中,半数以上的人生病时不看病或自己到药店买药,占51.7%,去个体诊所看病的有21.9%,去正规医院看病的有24.6%。农民工不愿去正规医院看病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费用太高。长此以往,大部分从事重体力劳动的农民工身体会处在一种亚健康状态,在务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意外的状况,这也是部分企业工伤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应该及时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另外,大多数农民工从事高强度、超负荷的体力劳动,许多人到中年以后,由于身体不能适应繁重的体力劳动,而过早地退出城市返回农村,造成了农民工“45现象”,也造成城市建设中的“民工荒”现象。
当前,子女教育问题依然是农民工的心头之患。据接受调查的农民工反映,子女在城市内就学的主要困难是:学费高,负担重,占被调查者的81%。调查资料显示:农民工子女在城市里读书一年的平均费用为3172元,占平均年收入的33.2%,其中借读费、赞助费428元。高额的子女教育费用,对于收入微薄的农民工家庭而言,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许多孩子由于得不到良好的教育,又长期承受着城市生活的精神压力,自卑心理严重,极易产生逆反心理和行为,成为社会上的问题少年。
专家认为,农民工大部分集中在中小民营或私营企业中,在西安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过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有关部门应拓展他们的生存空间,营造公正平等和谐发展的环境。首先完善劳动保护制度,有效加强劳动法执法力度,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有关部门可通过完善法规体系,有预见性的制定和颁布一系列行业用工标准,使劳资双方在确定劳动关系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的重点在于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以及养老保险。城市农民工享受的社会保障不够已经成为影响其稳定性的主要障碍之一,通过政策督促各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组织农民工参加并享受相关待遇等等,享受与当地城市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另外提高信息覆盖率,有效地帮助指导农民工就业。
(本报通讯员 齐文洁 本报记者 沈 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