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元自称是“惟一合法作者”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6-11-1 9:00:01 ·来源:新京报
刘云萍称王春元“现在谎话太多”
本报讯(记者姜妍)“我是《忏悔无门》的惟一合法作者,不能质疑。 ”刚刚被冻结了100万元财产的王春元昨日对着10余家媒体如此宣布。
而要求法院冻结其财产的刘云萍却说:“王春元现在谎话太多了,重要的是他剽窃了!”
王春元出示写作手稿
10月24日,朝阳法院对《忏悔无门》一书著作权归属案的首次开庭中裁定冻结、查封王春元100万元财产。王春元昨日与此案另一被告长江文艺出版社一同对本书出版的过程进行解释。
王春元称自己于2003年受北京电视台委派,为在“抗击非典”的战斗中有慈善义举的李春平拍摄电视人物传记,此后产生将其人生经历写成剧本的愿望,并于2005年3月和5月与李春平签下两份委托书。2005年4月底,他将书稿拿给长江文艺出版社副社长黎波看,黎建议其请人打印后再拿来,于是他找了自己手下编辑刘云萍进行整理。刘云萍于2005年10月底和11月初分别要求多得到一些劳务费和分享著作权。王春元拒绝了刘的后一个要求。
王春元还出示了自己手稿和3年来所录制的与李春平有关的录像带,他说刘云萍只是作为助手和自己采访了4次李春平。他还说,自己已对刘云萍作为助手的劳动支付了4000元劳务费。
谈到目前和李春平的关系,王春元只说了两个字:正常。
作为《忏悔无门》一书的出版方,长江文艺出版社副社长黎波表示,出版社在作者选择上很慎重,在看到王春元原稿后,才于今年3月22日下午与其签订了出版合同。
刘云萍怀疑手稿是事后所抄
对于王春元所出示的手稿证据,刘云萍引用其律师的一句话“怀疑他是在收到传票后抄的”。“这么长时间大家都没有见到他,他干吗去了?我起诉的当时他怎么没有拿出来?”至于4000元劳务费,刘云萍的确拿到过,但她说那是她编辑策划《北京影响力》图书时的劳动所得,在自己拿到的收据上面,支出项目一栏只写着:劳务费,后面括号里写着:北京影响力图书。“这是今年4月份的事,那时候还没写《忏悔无门》呢。”刘云萍称,在出书以前,王春元对自己的承诺是“合作出书、共同署名、利益平分”,但是后来完全和所说的不同。
对于采访李春平的次数,刘云萍说:“我采访过李春平5次,但是采访多少次不重要,重要的是王春元剽窃了。
事件回放
今年6月,王春元以独立署名的方式出版了《忏悔无门———慈善家李春平的旷世情缘》。女作家刘云萍指责该书作者王春元剽窃自己的成果,将王春元与出版单位告上朝阳区法院。今年8月,书的主人公李春平曾向本报表示给王春元全权授权有受骗的感觉,否认授予他版权。刘云萍在向法院提交的诉状中,要求两被告停止侵犯其著作权并公开道歉,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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