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未开始,居民却忙着测面积。”这种在其他城市不多见的现象,今年却出现在青岛,被人们称为是“青岛一大怪”。由于面积测量的结果而引起的纠纷近日也发生了多起,市民和供热公司均不胜其烦。
高层居民怨言多
“我们住的是高
层,如果按建筑面积75%换算的话,太吃亏了。 ”昨天,家住金色慧谷的张先生对记者说,今年他们小区开始供热,在缴纳供热费时,由于是按使用面积计算热费的,需要进行折算,但现在规定的折算比例没有考虑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在公摊面积方面的差别,统一按同样的比例折算,住高层的居民要多花冤枉钱。
张先生购买的房子的建筑面积为95.38平方米,今年交房后装修时,请人丈量了一下各房间的实际面积,只有60平方米左右,“即使再加上墙的面积,也达不到建筑面积的75%。”由于不愿意多花钱,张先生准备请一家测量公司来实测一下房屋的使用面积。
家住岭南风景的居民也向本报反映,今年供热收费开始后,居民们对面积的计算意见很大,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针对目前我市的住房实际情况,来确定合理的比例。
“马上快供热了,但热费却还没有收齐。”一家供热公司的收费员向记者抱怨说,由于居民们在供热收费的面积上有异议,收费工作一直不是很顺利。据了解,今年有关面积折算的纠纷主要发生在高层住宅中,而根据我市的住宅规划,今后的住宅建设将以高层为主,越来越多的高层住宅的出现,将会引发更多的有关公摊面积的争议。
测量公司生意火
“以前只有在房屋买卖时才有人测量面积,没想到供热快开始的时候,有这么多人想实测面积。”由于不少市民对按照75%的折算有异议,实地测量便成了一个确定面积的渠道,这给不少测量公司带来了生意。据介绍,按照《青岛市供热条例》和《青价格[2004]256号关于调整我市集中供热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集中供热计费面积按房产证等有效法律文书为依据。居民用热户的房产证等有效法律文书中未标明使用面积的,其使用面积可按建筑面积的75%折算,如用热户对折算的使用面积提出异议的,可通过实地测量的办法解决。
据一家测绘公司的人员介绍,近半个月来,已接到了五十多起测量面积的申请,公司的几名技术人员忙得不可开交。在四方区的幸福家园,一家测绘公司已为不少居民出具了测绘报告。据了解,我市有测绘资质的机构有百余家左右,在测绘的费用方面,国家确定,民用住宅测绘按照测绘面积每平方米收费1.36元。
昨天,市供热协会也向社会推荐了测绘单位,据供热协会的人员介绍,市供热协会为了服务和方便广大用热户,经调研、论证选定了青岛市国有房产经营机构——市青房安居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供用热双方进行房屋面积实地测量,市民若有这方面需求,可与他们联系(86661257)。
测后纠纷还不少
别以为有了测量结果就能够化解供热收费中的纠纷了,近期,就因为测量的面积引发了更大的纠纷。
在幸福家园小区,居民们花钱请来了测绘单位,并测绘了房屋的使用面积,但拿着这个测绘结果交费时,供热单位却不予认可,并对测绘单位的资质提出了质疑。在浮山新区,由于实测的面积比折算的面积大一些,居民们又不愿意了。
有关人士分析认为,测绘机构是一种中介服务机构,虽然其测绘的资质有严格的管理,但在实际测绘中,往往会受到一些外界的因素的干扰。居民们请来了测绘公司,如果测绘的结果比原先按照建筑面积折算的多,居民们肯定会不愿意,而且有可能拒付测绘费用。对于测绘结果供热公司不一定认可;如果是供热公司请来的测绘公司,其测绘的结果可能会受到居民的质疑。“因为目前对测绘公司没有相应的监督,其出具的结果是不是真实的,无法可知。”
收费制度欠完善
“面积折算以及实测引发的纠纷,其根子还是在收费制度上。”据了解,根据我市有关供热收费的规定,居民用热是按照使用面积确定的收费标准,而在新的房地产权证上,已不再标注使用面积,而是标注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供热收费的纠纷便因此而起。
“按建筑面积折算,我一年要交1900元的供热费,而按照使用面积交费,只需交纳1500元。”家住八大峡的一位市民说,热费差得这么多,市民肯定不愿意。希望有关部门就供热收费问题进行慎重的调研,在事关百姓利益的事务方面有所作为,不要再让这样的纠纷年年发生,在冬季供热季真正营造一种和谐。记者芦智峰责任编辑:亦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