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通报大学城事故
事故定性为施工单位不服从政府监管及现场监理的恶性事故
时间:昨日上午
地点:市建委
事件:市建委召开全市10·30事故通报会,通报大学城广外体育馆工地事故
事故回放
10月30日下午6时10分,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体育馆工地发生一起因吊篮坠落造成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4名作业人员从30米高空坠落当场死亡。
据了解,4名死者分别为:蓝敏,广西马山人,22岁,一周前才来到工地,有个一岁小孩;潘来贵,25岁,广西马山人,与蓝敏同村;李松,湖南常德人,25岁,家里有年迈双亲;杨×发,广东罗定人,23岁,蓝敏的妻舅。
本报讯昨日上午,市建委紧急召开全市10·30事故通报会,通报了大学城广外体育馆工地事故。初步认定这是一宗施工单位严重不服从政府监管和现场监理的恶性事故。
安全督察一走立即违法施工
施工单位(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拒不服从现场制止及安全管理,擅自将原审批的“满堂红”脚手架施工方案改为“吊篮”方案,质安监督部门和监理单位及广外基建办先后6次下达书面不同意“吊篮”施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停工整改。但该公司在政府质安监督人员安全督察离开之后,偷偷违法使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吊篮”进行作业,当即发生断缆坠落事故。
据了解,安监、建委、监察、工会及市区两级检察院已派人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事故原因。
全市检查工地高空作业安全
市建委还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对高空作业进行安全专项大检查,重点对无证施工、违章野蛮施工进行查处;立即清查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在我市的所有在建工地(据了解,该公司还承建了大学城另一工程,昨日已被停工),并予以停工及暂停投标资格处理;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现场监理和企业规范施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市建委表示,今后将继续落实安全监管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记者调查
六下整改令 吊篮未整改
工人称吊篮施工可比脚手架节省三四十万元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大学城广外体育馆工地,出事的吊篮还悬在空中,一台原本应该固定在地上牵拉吊篮的机器不知怎么也悬在离地一两米处。
据该公司一人员介绍,按施工规范,吊篮可用于吊装材料,但严禁站人,出事时吊篮上有4名工人在干活,是严重违反施工安全要求的。据其透露,该体育馆呈弧形,顶部高约33.5米。
据了解,广外基建办最早在9月13日就给负责施工的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及总承包单位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发了书面整改通知书,指出吊篮施工存在安全问题:施工方案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没按规定搭设作业平台,无法保证高空作业人员安全;地面没有围蔽,容易造成高空坠物伤人事故,没有设置专职安全员。通知书还限其3日内整改,否则将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给予一般违约处罚。
此后,安监、监理及广外基建办又下发了5份整改通知书,最后一次就是事故发生当日。但这6份通知书没能促成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的整改。30日傍晚6时许,隐患终于酿成事故。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为何对6份整改通知书置之不理?由于项目经理在接受调查组调查,记者没能采访到相关人员。但据工地一些工人介绍,原定施工方案为满堂红脚手架方案(在体育馆内搭满脚手架),需要四五十万元,而后来进行的吊篮方案,只要十来万元,可能正是由于可以节省三四十万元,所以施工方才坚持用吊篮。
采写:本报记者 周文峰 陈实 邓恒 实习生 艾凌羽 徐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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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原应固定在地上牵拉吊篮的机器悬在离地一两米处。 本报记者 范周波 实习生 钟锐钧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