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婧实习生徐融)曾被两度推迟实施的“禁鲜令”原定今年11月1日实施,但记者昨从光明乳业获悉,“禁鲜令”被再度延后三个月。而记者走访沪上超市时也发现,各大品牌牛奶的包装上,“鲜”字依然醒目。
人们平时常喝的“鲜牛奶”到底能否标注“鲜”字?相关争议已经持续数年。虽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昨不肯透露本次延后实施的具体原因,但一位奶业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禁鲜令”有很多反对的声音,到目前仍不明朗,是因为对“鲜奶”定义的看法不一而造成的。
2004年8月1日出版的《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规定,中国奶制品的外包装上不能再使用“鲜牛奶”等名称,必须使用“灭菌奶(乳)”和“巴氏杀菌奶(乳)”等标准名称。这一《指南》由于提出不能使用“鲜牛奶”而被形象地称为“禁鲜令”。据了解,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目前乳制品市场的“巴氏奶”,也就是人们常喝的被标注为“新鲜牛奶”、“纯鲜牛奶”等产品。
但由于对“禁鲜令”有很多反对的声音,本应于去年10月1日实施的“禁鲜令”不得不两度推迟。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两次“大限”日期的前夜,即去年9月29日和今年5月31日宣布推迟实施。昨天,记者获悉,这一禁令再度被推迟实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未透露具体延后时期,但光明乳业表示,根据公司内部接到的通知,“禁鲜令”至少要延迟到明年2月1日以后实施。
奶业业内人士徐梅芬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鲜牛奶”基本都是“巴氏奶”,是只能以生鲜牛乳或羊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工艺而制成的液态产品。
记者昨在走访华联、家乐福、家得利等大型超市时,也看见冷藏货架上各大品牌低温奶包装上“鲜”字依旧,光明乳业新闻发言人龚小姐告诉记者,光明牛奶的包装目前还是维持现状,暂时没有改变的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