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不讲诚信、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望得到遏制。10月31日,用以指导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在京正式发布。
来自建设部的消息表明,当前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仍十分突出。 “有的虚构房地产交易、骗取银行贷款,有的擅自挪用客户的房租,有的通过压低售价、抬高卖价,损害委托人利益。”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说。
此次发布的执业规则对房地产经纪的有关重要用语,如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代理、佣金、差价等进行了定义;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维护声誉、对委托人职责、交易资金监管、佣金收取以及禁止行为等涉及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重要内容进行了说明和规定。
此外,今后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良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通过这一档案,社会公众可以及时了解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的相关情况,降低交易风险。
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规模信息、业绩信息和不良行为记录等。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将把房地产经纪机构上报的信用档案信息通过“http://jgsb.cirea.net.cn”向全社会公示,同时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的不良行为予以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