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封开县法院对一起因客车轮胎爆胎导致乘客误判险情跳车身亡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判决。
去年2月15日,广西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一辆大客车在途经封开县G321线时,左后轮内侧轮胎爆胎并致客车内部地板损坏。
法院受理了小徐家人的诉讼请求,经审理后认为:由于车辆爆胎,造成小徐误判险情跳出车外死亡,被告客运方有一定的过错责任;小徐本身也有过错过错。双方应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经重新核定原告方损失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客运方连带承担40%的责任,即连带赔偿死者家属91900.12元。(记者于敢勇通讯员黄文献、任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