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记者邵澜 通讯员孙海滨阚雪飞实习生李秀鹏)高速公路超速行驶,将不再遵照以往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的惯例。昨日,省交警总队高管支队副支队长宋全学透露,年内我省高速公路将出台新规。按超速的严重程度区别处罚幅度。
以往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的惯例将被放宽:对超速10公里以下的,给予批评教育后放行,超速10公里以上、20公里以下的予以从轻处罚,对超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罚款200元记3分;对于超速50公里以上的,一律吊销驾照,罚款2000元。
高速公路车速“分等级”
今年3月25日凌晨,汉宜高速公路枝江段,一辆满载旅客的客车与一辆大货车追尾,造成8人死亡,事故原因就是大货车车速太慢。
宋全学介绍,缓慢行驶的车辆成了高速公路的障碍物,但是全省高速公路没有最低限速标志,民警发现爬行的货车之后,因为没有执法依据,只好将货车疏导下高速公路。
宋全学称,我省当前高速公路限速标志还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标准,就是在一个牌子上面划一个圈,圈子里面填上最高限速标志。
目前,高管部门已经同高速公路经营部门取得联系,拟在全省高速公路上,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设定最高、最低限速,和分类限速标准。
据悉,年内,高管部门将在全省高速公路上规范和增设限高速、限低速、大车小车区别限速,以及全程测速监控等警示标志,同时商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高管支队使用的测速装置进行定期检测。
汉十高速公路谷城至十堰段的限速,将由时速80公里,提高到90公里/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