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日电根据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总体部署,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决定从现在起至年底,在全省集中查处八类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
在黑龙江省,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发生的比例、数量都呈上升趋势。 一些地方政府大搞“政绩工程”,越权批地、未批先用;有的打着招商引资的幌子,“以租代征”,随意降低或减免土地出让金、擅自调整土地规划用途;有的执法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搞所谓“保护性查处”,查事不查人、以罚代处等问题还比较普遍。从我省近两年来查处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看,因政府决策行为造成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占了68%,并且情况复杂,查处和纠正的难度很大。
黑龙江省将利用今后两个月的时间,集中力量重点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租代征”违法用地、闲置土地、违反规定提供别墅用地、对土地违法违规责任人员处理不到位等8类案件。首先查处的是,同时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侵犯农民利益的案件。
10月31日召开的全省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会议要求,全省各地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对2005年1月1日以来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不仅要看审批情况,更要重点查看新增建设用地的实际情况,从中查找问题,筛选案件线索;对掌握和发生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查看案件查处是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是否落实,责任人处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该立案查处而没立案查处或查处不到位的问题;各地要在11月25日前,填表上报。
各地要集中力量查处那些在本地影响较大、群众反应强烈的典型案件。对查实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顶风违法违纪的从重处理;对隐瞒不报、有案不举、压案不查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作者:刘静谭迎春来源: 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编辑: 孙岚 国 内 国 际科 教 娱 乐社 会 体 育专 题 法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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