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广东某油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殷海墉代表该公司为湛江检验检疫局赠送一面刻有“鉴定公正 勤政为民服务企业卫士楷模”的锦旗,衷心感谢湛江检验检疫局积极帮助该企业成功索赔1777万元(加上利息共计1924万元)。
成立以来协助进口企业成功索赔的最大个案
最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深圳某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广州海事法院的一审判决,判令深圳某保险公司赔偿广东某油品有限公司进口大豆残损损失1777万元。这是湛江检验检疫局成立以来协助进口企业成功索赔的最大个案。
据了解,2004年8月初,湛江检验检疫局在对广东某油品有限公司从巴西进口的5.7万多吨黄大豆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该批大豆有明显发黑、发霉结块和热损等受损情况。湛江检验检疫局有关部门检验人员在经过多次认真细致的鉴定和进行实验室的科学分析后,于2004年9月24日向广东某油品有限公司出具了该船黄大豆品质不合格的《检验证书》(大豆损伤粒总量与热损伤粒均不符合该批货物买卖合同的约定);经广东某油品有限公司申请,中检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以下简称湛江CCIC)于2004年8月2日至10月20日对该批黄大豆进行了残损鉴定,并于当年10月20日出具了《检验证书(残损鉴定)》(因船舱内通风不良,造成净损失黄大豆5868吨、约合1800万元)。
2005年5月26日,广东某油品有限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因黄大豆残损造成的全部损失。
为企业提供科学、准确、客观、公正的检验和鉴定
应法院的要求,在该案一审时,湛江检验检疫局和湛江CCIC均派员出庭作证。湛江检验检疫局领导高度重视,局长吴春景亲自挂帅,把这次出庭作证看作与自己在打官司一样,认真对待和精心准备,专门成立了由法制工作部门和检验鉴定业务部门组成的出庭作证工作小组。考虑到第一次派员出庭作证,缺乏相关的工作经验,加上本案索赔的金额较大,为慎重起见,在开庭前湛江检验检疫局还专门邀请了广东检验检疫局3名法律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同时还邀请了湛江检验检疫局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常年法律顾问一起参与准备工作,重点指导证人如何出庭作证。为了使证人在庭上应付自如,出庭作证工作小组对在法庭上可能遇到的提问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研究,并根据广东检验检疫局法律专家组的意见准备了两套书面的应答方案;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出庭作证工作小组查找和收集了大量国际上对海上货物运输规则、黄大豆运输与储藏技术要求等相关资料作为引证;为了使自己的证词更有说服力,出庭作证工作小组还进行了黄大豆的热损试验;为了检验准备工作的效果,出庭作证工作小组在开庭前一天还与广东某油品有限公司律师进行了一场模拟法庭应答演练,进一步增强出庭作证人员的信心。
由于湛江检验检疫局科学、准确、客观、公正的检验和鉴定,加上该局领导的精心组织和指导,出庭作证工作小组认真细致的准备和沉着应战,湛江检验检疫局准确、公正的检验鉴定结果,不仅获得了中、高两级人民法院的认可,同时帮助广东某油品有限公司最终赢得了这场巨额的索赔官司。(吴齐强 麦文伟 陈紫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