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总理米哈伊尔·伏拉德克夫11月初将对我国进行访问,商务部欧洲司官员称,希望中俄两国能在此期间签署投资保护协议。而在此前,商务部副部长于广洲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中俄双方已就《中俄政府间投资保护协定》的全部条款达成一致并草签。 目前,双方正在各自办理国内审批手续,力争年内签署。
尽管官方还未透露《协定》的细节,但毫无疑问,这是双方政府为投资者活动提供法律保障的具体行动,并且也是中俄投资合作中重要的法律文件,省社会科学院俄罗斯法律研究咨询中心副研究员朱南平评价。
在这背后是中俄日益旺盛的相互投资,中国正在朝2020年前对俄投资120亿美元的目标而努力。中俄两国政府部门间成立了投资合作工作组,并召开了两届中俄投资促进会议。据于广洲介绍,两次会议期间,双方企业共签订19个合同项目,中方投资总额21.5亿美元。目前家电、汽车组装、木材深加工、矿产开发已经成为对俄投资新的热点领域。
投资合作的扩大无疑是中俄经贸关系中积极的新趋势,但中俄贸易渠道不畅通,灰色清关问题仍未彻底解决,俄投资环境不尽如人意,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保障等等,始终困扰着双方的投资者,也使得中俄投资合作的潜力未能如愿完全释放。这其中,双方投资合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成为诸多问题的一个核心。
有鉴于此,商务部官员表示,政府应当为投资者活动的法律保障创造条件。事实上,两国政府间一直为投资贸易环境的不断改善而努力。据商务部副部长于广洲介绍,1992年以来,两国政府间已签署了《经济贸易关系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等数十个经贸领域的法律文件。
相互投资合作是双边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因而,商签《中俄政府间投资保护协定》也成为两国政府共同的目标。商务部与俄经贸部经过多轮谈判,今年5月,就《协定》全部条款达成一致并草签。虽然双方均未透露细节,但专家称,这是个“重要的文件”,双方将继续努力改善两国投资环境,创造投资的便利条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扩大相互投资创造便利;将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贸易秩序;将继续完善投资促进会议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与政策协调,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两国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加工制造、高技术、能源和资源开发等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从事对俄投资的企业对此有所期待,他们认为,《协议》的签订,有助于我国企业“走出去”,有助于我国企业在各领域扩大对俄投资,有助于我国企业在俄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贸易合作。
针对即将签署的《投资保护协定》,俄罗斯联邦莫斯科国立大学法学博士、省社会科学院俄罗斯法律研究咨询中心副研究员朱南平提醒,俄罗斯是个法律文牍主义国家,良好的教育使俄罗斯人善于运用法律工具,赢得谈判、交易优势。而我国与之相比,在从业人员中一定程度地存在法律虚无主义倾向,这使我们在合作和交易中很容易处于劣势,遭受损失。为了提高我国对俄经济管理公职人员和企业家的法律敏感性,不断丰富对俄合作经济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执业能力,建议政府及其涉外经济管理部门与专业对俄法律研究咨询机构联合起来,对相关企业及人士加强涉及中俄经贸方面的法律培训。
(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