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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宣判会上,抢劫故意杀人犯蔡永坤一直低着头。
公司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灵,便打起了抢劫朋友的主意;最终还为了灭口,用电脑线杀死被害人并抛尸河中。昨天,东莞市中院召开宣判大会,对抢劫杀人的台商蔡永坤进行了宣判;宣判结束后,被判死刑的蔡永坤被押赴刑场处决。
胶纸封嘴逼朋友开支票
据了解,抢劫、故意杀人犯蔡永坤今年43岁,是在东莞投资经商的台湾人。他和被害人宋×坤都是在东莞投资经商的台湾人,是生意上的朋友。
2004年春节前后,蔡永坤因其公司经营不善及投资急需资金,遂产生通过“地下钱庄”和他人非法兑换外币的时机劫取他人钱财的想法。
2004年2月16日晚,宋×坤致电蔡永坤,请蔡永坤介绍“地下钱庄”帮助将200万元港币兑换成人民币,蔡永坤即产生绑架宋×坤并劫取200万元支票的想法。当晚蔡永坤将抢劫计划告诉其外甥蔡×平(另案处理),安排蔡×平负责联系兑换港币等相关事宜。
2004年2月17日上午9时左右,蔡永坤以介绍兑换港币为借口,驾车将宋×坤骗到长安镇长某路一房内,趁其不备,将宋×坤摔倒在地,并用电脑网络线、胶纸对宋进行捆绑、封嘴后,强迫宋×坤开出一张面额为港币200万元的香港上海某银行支票,然后蔡永坤将支票交给蔡×平,由蔡×平找人到香港取款并兑换成人民币。
杀人灭口抛尸河中
当天下午5时左右,蔡×平通知蔡永坤已取得200万元。蔡永坤为防止事情败露,于是用电脑网络线将宋×坤当场勒死。后蔡永坤开车与蔡×平到广深高速公路,将装有宋×坤尸体的行李箱抛入河中。
东莞中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蔡永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蔡永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蔡永坤不服,提出上诉。目前,经广东省高院终审裁定及最高法院核准,最终驳回了上诉,维持了原判。
三毒犯昨日伏法
昨天,宣判大会还对一宗贩卖毒品案进行了宣判。罪犯谭振鸿、黄金来、李广伟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死刑,宣判会后立即执行。
小货车一次运毒11公斤
2002年6月初,毒贩“陈老板”打电话给胡×然(另案处理),称有毒品从云南运到东莞,要求胡找人去接。胡×然即指使黄金来雇请黄伟东驾驶其小货车到莞城接毒品。
6月2日晚,黄伟东驾驶小货车搭载黄金来、谭振鸿和胡×然到东莞市汽车总站接收两名云南毒犯送来的毒品海洛因约11公斤,并带回东莞市石龙镇某街一出租屋内清点和试货。此后几天,谭振鸿、黄金来和胡×然分三次携带约6公斤海洛因到广州卖给李广伟。
收费站拦截两毒犯
6月上旬,李×友从云南省窜到东莞市,准备与毒贩“陈老板”交易。14日,胡金然指使黄金来再次雇黄伟东驾驶的小货车到莞城接运毒品。当晚10时许,李×友在某酒店门口将装有毒品海洛因的箱子放在黄伟东开来的小货车上,运往石龙镇。
当晚10时40分,公安人员在东莞市硖口桥收费站将黄金来和黄伟东抓获,并当场搜出毒品海洛因22块,重8153克。当晚11时许,公安机关分别将罪犯谭振鸿和李×友抓获。6月15日,公安机关在广州将李广伟抓获,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251.2克。
经审理,东莞中院判处谭振鸿、黄金来、李广伟死刑。三人均提出上诉。经广东省高院终审裁定及最高法院核准,维持了原判。(记者彭姣时通讯员段体操摄影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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