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思想光辉的重要文件,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行动纲领,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路线图。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成果、新高度
“这个《决定》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成果、新高度,是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必将极大地推进中国的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及现代化进程。”国家行政学院原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陈福今这样告诉记者。他说:“完整、系统地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并将之作为党执政的重要方略,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理论贡献。”
作为十六届中央委员,陈福今参与并见证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与完善过程。
他说,早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确立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时,就提出了“社会更加和谐”的奋斗目标。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要求通过“五个统筹”实现更快更好地协调发展。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并将之作为全党要不断提高的“五个方面的能力”之一。
去年初,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同志深刻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重要原则、深刻内涵和主要任务,强调要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又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任务,提到了全党面前。“十六届六中全会,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党的全会上研究和谐社会建设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和谐社会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陈福今说。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陈福今认为,六中全会的这一经典概括,充分揭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符合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也是共产党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的理想中的应有之义。
从理论渊源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既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又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了丰厚的营养。“和谐”一直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主流价值观。“天人合一”、“兼相爱”、“和为贵”、“和而不同”、“求同存异”,无论是诸子百家还是民俚乡谚,都体现出中国百姓对和谐的向往和追求。
从现实依据看,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则是党中央基于对国际、国内形势的判断深谋远虑的结果。当前中国发展正进入一个新的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中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从国际上看,面临“四大压力”: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的压力,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领域长期占优势的压力,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图谋的压力,以及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的压力。从国内看,则面临着“四大深刻变化”: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就要求全党保持清醒头脑,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实现中国的长远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现代化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
“中国共产党已经把‘和谐’作为奋斗目标鲜明地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宋树涛兴奋地表示。他说,党的十三大提出,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十六届六中全会又加上了一个“和谐”的定语,这表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战略任务和奋斗目标。
宋树涛说:“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决定》不仅正式把和谐社会纳入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而且还首次给出了时间表,提出了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这就使得和谐社会建设具有了目标约束性,同时也具备了可操作性。”
陈福今解释说,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与党中央提出的现代化建设的新“三步走”战略是一致的。2020年,也就是在建党100周年前夕,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并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2050年,也就是在新中国成立100周年之后,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
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9大目标,包括民主法制、协调发展、收入分配、公共服务、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社会管理、创造活力、生态环境等。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的6项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涵盖了和谐社会建设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作方针、工作动力、工作保证、工作条件、领导核心和依靠力量。《决定》还用相当大的篇幅,从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等5个方面,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8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中央党校科社部教授青连斌认为:“这是在党的重要文献中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提出关于社会发展的目标体系,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这个目标体系是全面小康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有许多方面是新提出来的,有些则比十六大报告和“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得更加具体。
现代化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
“中国共产党已经把‘和谐’作为奋斗目标鲜明地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宋树涛兴奋地表示。他说,党的十三大提出,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十六届六中全会又加上了一个“和谐”的定语,这表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战略任务和奋斗目标。
宋树涛说:“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决定》不仅正式把和谐社会纳入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而且还首次给出了时间表,提出了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这就使得和谐社会建设具有了目标约束性,同时也具备了可操作性。”
陈福今解释说,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与党中央提出的现代化建设的新“三步走”战略是一致的。2020年,也就是在建党100周年前夕,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并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2050年,也就是在新中国成立100周年之后,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
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9大目标,包括民主法制、协调发展、收入分配、公共服务、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社会管理、创造活力、生态环境等。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的6项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涵盖了和谐社会建设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作方针、工作动力、工作保证、工作条件、领导核心和依靠力量。《决定》还用相当大的篇幅,从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等5个方面,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8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中央党校科社部教授青连斌认为:“这是在党的重要文献中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提出关于社会发展的目标体系,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这个目标体系是全面小康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有许多方面是新提出来的,有些则比十六大报告和“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得更加具体。
和谐社会的新思想、新观点
《决定》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评价说:“《决定》是中国共产党自执政以来第一个加强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它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
———首次把“和谐”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决定》指出,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李忠杰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构建和谐有着永远的指导意义,而且这也是与我党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相契合的。”
———鲜明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概念。《决定》在总结近年来思想道德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第一次鲜明提出了这样一个重大观点:“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决定》把和谐文化建设提升到了新高度,并且进一步阐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涵,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特别强调了要注重发展社会事业。宋树涛指出,从1982年起至今,我们党共举行了30多次中央全会,但以社会事务为核心议题召开的中央全会,这是第一次。近年来,群众对“看病难、上学难、买房贵”等问题反应强烈,意见较大,这是我们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表现。抓紧解决这些问题,在相关领域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既是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提出以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石,而制度建设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决定》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提出要在民主、法律、司法、财政、分配和社会保障六个方面建立起相应的制度,以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2005年2月,胡锦涛同志就把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提了出来,并提出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而六中全会则把这一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制订中。
———着重提出了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体人民共建共享的社会。《决定》要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宋树涛说,《决定》的这些表述,不仅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而且进一步明确了“为谁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整个《决定》始终贯穿着“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这根红线。
此外,《决定》还提出了不少令人耳目一新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健全社会组织”……这些新观点新举措,对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和谐社会的新思想、新观点
《决定》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评价说:“《决定》是中国共产党自执政以来第一个加强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它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
———首次把“和谐”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决定》指出,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李忠杰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构建和谐有着永远的指导意义,而且这也是与我党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相契合的。”
———鲜明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概念。《决定》在总结近年来思想道德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第一次鲜明提出了这样一个重大观点:“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决定》把和谐文化建设提升到了新高度,并且进一步阐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涵,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特别强调了要注重发展社会事业。宋树涛指出,从1982年起至今,我们党共举行了30多次中央全会,但以社会事务为核心议题召开的中央全会,这是第一次。近年来,群众对“看病难、上学难、买房贵”等问题反应强烈,意见较大,这是我们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表现。抓紧解决这些问题,在相关领域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既是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提出以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石,而制度建设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决定》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提出要在民主、法律、司法、财政、分配和社会保障六个方面建立起相应的制度,以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2005年2月,胡锦涛同志就把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提了出来,并提出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而六中全会则把这一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制订中。
———着重提出了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体人民共建共享的社会。《决定》要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宋树涛说,《决定》的这些表述,不仅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而且进一步明确了“为谁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整个《决定》始终贯穿着“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这根红线。
此外,《决定》还提出了不少令人耳目一新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健全社会组织”……这些新观点新举措,对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落实全会精神要有新理念、新认识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摆在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为此,有关专家特别强调一定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处理好“三个关系”,把握好“五个平衡”,掌握好“五个实际”。
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和谐社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过去讲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没有精神文明不是社会主义,没有政治文明不是社会主义,现在又加了一条,没有社会和谐也不是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已经由过去政治、经济、文化的“三位一体”,发展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四位一体”。二是和谐社会与科学发展观的关系。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题中应有之义,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和谐的理念和精神。三是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建设的关系。和谐社会是小康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要把握好“五个平衡”。有关专家强调,要从长效机制着眼,从现实问题入手,分阶段、分步骤地持续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避免简单化。既要看到当前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又要看到存在不少影响和谐的问题;既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又要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既要大力倡导社会公平正义,又不要超越经济发展阶段;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
要掌握好“五个实际”。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从五个方面的实际情况出发:一是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二是当前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在不断完善;四是目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关键阶段、改革的攻坚时期以及矛盾的凸显期;五是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们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有新思路、新办法
《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决定》对此提出了具体的部署和要求。“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这16个字概括了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担负的领导责任。那么,如何发挥好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呢?翻阅《决定》,可以看到不少新思路和新办法。
———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对于这一新思路,中国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甄小英表示,六中全会将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执政党的重要政治责任,这就要求执政党首先实现党内和谐。党内和谐需要发展党内民主,保障普通党员的知情权和政治参与,健全下情上达的机制通道,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决定》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专家解释说,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有相当大一部分是通过基层表现出来的,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化解社会矛盾,必须要从基层着手,建立将矛盾化解于基层、消弭于萌芽的机制。这就要求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首先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先行者和模范。
———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这是《决定》中的一个新提法。专家指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央将反腐倡廉工作,看成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并再次明确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总的指导思想,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记者薛凯)
进入专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