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社团首倡“性向平等”
新快报讯 (记者 陈晶晶 实习生 谢俊辉)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日前正式批准成立中国大陆首个倡导“性向平等”的社团——“彩虹社”(英文名HappyTogether)。由于该社团倡导多元文化与平等,让不同性取向的学生友好相处、互相尊重,因而甫一成立就吸引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彩虹社的前身“酷儿研究小组”是中文系艾晓明教授创办中大性别教育论坛下设的读书小组,研究上世纪90年代在西方兴起的一种新的性理论思潮“酷儿理论”。 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小组曾在校园内举办电影展播、“同志、同学、好朋友”艺术论坛等活动。小组成员今年9月向中大珠海校区校方申请成立“彩虹社”社团,社名引申自同志平权运动的标志——彩虹旗。
“虽然学校很重视和理解这类群体的需要,但毕竟太敏感,社团一度申请不下来。”中大性别教育论坛成员、中文系硕士研究生陈静梅说,彩虹社的学生其后向艾晓明老师求助,她也曾经和学生处负责的老师沟通过。最后,学校还是批准了社团的成立。
“从保守到开放需要一个慢慢交流、沟通的过程,学校能够开这个先河已经很不错了。”参与筹建彩虹社的中大学生小L说。
小L介绍,彩虹社是一个学术与公益性质的社团。在这里,多元的性取向,多元的文化相互平等,相互包容,相互尊重。今后,彩虹社将面向学生举办影展、沙龙、讲座,开办酷儿艺术展等活动,并与其他“同志”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流。
对话艾晓明:
彩虹社研究“酷儿理论”,不是同性恋团体
作为彩虹社及前身“酷儿小组”的指导老师,中大中文系艾晓明教授就彩虹社的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新快报:彩虹社的前身“酷儿小组”是你倡导成立的吗?成立的宗旨是什么?
艾晓明:是我倡导的。宗旨就是推动校园性别平等,消除歧视和偏见。
新快报:为什么要从一个小组发展成为一个社团?艾晓明:不是一个合法注册的社团,学生活动就有困难。例如他们以前不能公开贴海报、不能在公开的宣传栏发布活动信息,搞活动申请课室等等都要通过其他的名义进行。成为合法注册社团后,就和学校其他社团一样享有平等的资源。学校对社团活动是有支持的,他们也可以向学校申请活动经费。另外可以公开发起活动、参加社团迎新活动招收会员、使用学校各种公共空间等等。
新快报:外界有人认为彩虹社就是一个同性恋的团体,并通过活动得到社会的认同,你是否赞同这一说法?
艾晓明:没有一个团体是以性的身份存在的。社团活动主要是让大家了解“酷儿理论”,反思过去的偏见,并讨论如何消除偏见。获得认同并不是让人们知道谁是同性恋,而是要研究为什么存在对同性恋的歧视和偏见、这些偏见有什么法律依据、如何实现同性恋和异性恋的平等。
新快报:你认为彩虹社的成立有什么意义?
艾晓明:作为一个社团,它的成立可以让同学开展一系列讨论、学习、交流,从而消除歧视、偏见。彩虹社可以开展倡导性别平等、友好相处、健康教育、安全性教育、对学校政策进行探讨等活动。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