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安康讯 (实习记者 吴琛通讯员张涛)10月31日上午,“杀人恶魔”邱兴华向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提起上诉。 上诉针对判决书中所列“邱兴华无端怀疑殿内住持熊万成调戏其妻”一项,邱兴华提出了强烈的不同意见,他表示:“他们的丑陋行为是我亲眼所见,如果我妻没有做出对不起我的事,我能在回家的途中于铁瓦殿山下毒打她吗?我没有照相机,无法取证,我若当场指责熊万成,他们人多势众,我听他自己说,他学过武功,我一个外人会是什么结果,庙外几十里无人住,又是原始森林,谁来保护我?我心里明白,只有忍辱,在那时我的心在流血,没办法只能忍。 我的精神塌了,我无法控制自己,我只有杀人来解我心头之恨。杀人必偿命,天经地义。我有罪!” 据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重大刑事案件二审必须开庭审理。基于此,邱兴华此次提出上诉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于此后在安康进行二审公开审理。 | | 2006-10-264:15:33 | 2006-10-193:47:16 | 2006-9-43:35:33 | 2006-8-313:32:31 | 2006-8-213:44:57 | 2006-8-113:25:05 | 2006-8-103:30:31 | 2006-8-84:05:3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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