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1月1日讯(记者王海燕)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获悉,该局同意乐东县物价局申报的经价格听证会论证的自来水调价方案,即自来水价格(由县自来水公司对抱由地区的供水区域)每吨调整为:生活用水由现行0.90元提高到1.30元(含水资源费),经营服务业用水由现行1.70元提高到2.00元,特种行业用水由现行2.00元提高到2.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