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咸阳讯(记者 刘燕)从11月1日起,咸阳市委、市政府将在全市开展为期一月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社会捐助月活动。除了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外,广大市民也可就近到民政部门设立的捐赠接收站点献出一片爱心。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捐助活动将按照坚持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严禁强行摊派或变相摊派。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省驻咸单位将在本单位内组织捐助活动,其他单位以及市民可以就近在民政部门设立的捐赠接收站点捐赠。捐助活动主要以捐款为主,市民也可捐赠棉被等御寒衣被。
市委、市政府特别强调,各级民政部门在接收、发放捐赠物资时,要严把质量关,质量存在问题的物资一律拒绝接收。
捐助月中所有捐助的款物将重点用于困难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过冬援助。11月26日前将接收到的各类捐赠款物分配到困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