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记者 郝建国)随着对“灾民每人1元救灾款”事件的进一步调查,大荔县救灾款发放又曝出新的问题:一方面灾民嫌救灾款太少有怨气;另一方面上级拨付大荔县的45万救灾款,至今还有11万元依然在县民政局账上。
11万元救灾款至今闲置
据大荔县民政局局长刘朝阳介绍,“6·25”大风、冰雹灾害共造成全县30多万人口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0万元。受灾地区包括全县10个乡镇。
到6月底,县民政局向这十个受灾乡镇共发放救灾款21万元,其中埝桥乡2万元。此后,民政局又向埝桥、许庄两个乡镇拨付救灾款各2万元。
据了解,“6·25”大风、冰雹灾害发生后,上级拨付大荔县专项救灾款的实际数额是45万元。
大荔县民政局除过直接向受灾乡镇拨付救灾款外,还支付了部分死伤人员的医疗费、抚恤金,到目前为止实际支出34万元。也就是说,事发4个多月后还有11万元救灾款在县民政局账户上闲置。
有村干部想拿救灾款修排水道
“除了上级拨付的45万元救灾款外,大荔县政府有没有拿出专项配套资金用于‘6·25’救灾?”记者问。
“我们县财政实在太困难了。全县72万人口,2005年的财政总收入只有2300多万。”大荔县民政局一位干部解释说。
昨日,埝桥乡党委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由于受灾面积实在太大,救灾款又十分有限,我们只好按死亡每户补偿500元、受伤每户补偿300元,大村每村2000元、小村每村1000元的标准分配。”
据调查,埝桥乡各村村干部拿到这笔1000~2000元的救灾款后,有的村干部按人头每人1元平均分配给所有的受灾户,有的村干部则准备拿这些救灾款修建村里的排水道等公共设施,还有不少村干部因嫌救灾款太少至今没有发放到村民手中。
省民政厅已派人赴大荔调查
对此,大荔县民政局局长刘朝阳解释说:“救灾款本来是让用于那些受灾后没饭吃、没衣穿、没房住的特殊困难户。但一些村干部理解错了,他们认为家家都受了灾,家家都应该补偿,有些村干部准备拿这些钱修排水道、搞公共设施,也不符合救灾款使用规定。按人头平均发放救灾款这件事说明我们的救灾政策没有宣传到位。”
埝桥乡党委负责人也认为,每人1元救灾款的问题主要出在村干部身上,是他们理解错了救灾政策,把本应该给极个别灾民的救灾款平均分配,才引起了个别群众的不满。
另据了解,大荔部分灾民平均每人领1元救灾款的问题已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昨日,省民政厅专门派员赴大荔调查“6·25”救灾款的发放使用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