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祥檀勇)昨日,合肥市查违领导小组组长黄同文透露:查违长效管理将以“凡违必拆”为原则指导,责任主体、执法主体都将得到明确。
黄同文表示,合肥市查违长效管理办法正在研制中,初步明确:责任主体为各区、街道;执法主体为综合执法部门,全市查违工作将把“凡违必拆”原则长期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