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33岁的罗小姐任某港资公司市场总监,劳动合同为期一年。今年9月,罗小姐告知公司自己已怀孕,却被威胁如果她要小孩就解雇。罗小姐如果在怀孕期间被炒失业,别的公司不可能聘用她,作为高龄产妇,她的生育保险将无从购买,相关福利也将失去,她不得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以讨回公道。
高龄白领怀孕竟被公司解雇
女工怀孕被炒时有发生,多数女工不懂维权
任职于某港资企业的罗小姐发现自己怀有两个月身孕后,告知单位,没想到过几天就突然被公司解雇,她向荔湾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希望法律还给她一个公道。昨日,记者采访发现,在一些私人企业、三资企业,女工怀孕被炒现象时有发生。劳动仲裁部门表示,怀孕后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女工,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33岁白领怀孕被炒
据罗小姐介绍,她于今年2月入职某港资公司任市场总监,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月薪12000元。今年9月10日,罗小姐发现自己已经怀有近两个月的身孕,她向公司老板张先生说明了此事。没想到,张老板认为她作为事业型女性,有小孩会影响事业,劝她把小孩做掉,否则就辞职。但罗小姐已经33岁了,好不容易有了身孕当然不愿错失做妈妈的机会,随后她努力和公司谈判,但老板还是坚持如果她要小孩就自己辞职,否则就解雇。
9月29日,该公司人事部交给她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正式将她解雇。
罗小姐认为她在怀孕期间被炒失业,别的公司不可能聘用她,作为高龄产妇,她的生育保险将无从购买,相关福利也将失去,公司的这一做法实在让人心寒。10月8日,罗小姐向荔湾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希望讨回公道。
公司避谈解雇事由
昨日,记者专程到位于人民路的该公司采访。该公司董事秘书黄小姐告诉记者,公司解雇一个人是按照自身的规章制度进行的,是属于公司的内部事务,对于采访,无可奉告。
随后记者拨通了该公司张老板的电话,张老板则表示,解雇罗小姐是她工作的表现令公司出现损失和混乱。在和记者通话期间,张老板一直避谈罗小姐被炒是否与她怀孕有关。
怀孕被炒可起诉单位
据荔湾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介绍,在一些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女工怀孕被炒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是双方签了合同后,公司发现女职员怀孕了,利用合同期满,不再和怀孕女职员续签劳动合同;有的是合同期内怀孕,单位知道后,借故调换工作岗位,降低薪水,逼迫怀孕女职员离职,有的干脆找借口解雇。由于劳动仲裁需耗时4到6个月,许多外来女工耗不起时间和精力,都是不了了之,很少有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员工,企业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女职工怀孕期间,如果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变相解除劳动合同,与单位的劳动纠纷不能协商解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