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通讯员 穗法宣)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对外宣布,广州两级法院坚持严打“两抢”案件,抢劫、抢夺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判处。
近日,广州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 广州中院副院长黄荣康要求:“对社会危害性大、犯罪分子主观恶性深、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犯罪分子,应当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从重从快判处。法院在审理‘两抢’案件中,要坚持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和法定期限内从重从快判处,做到重罪重判,重而得当。”
据悉,广州两级法院都成立了以院长或副院长为组长的“两抢”专项行动小组。针对“两抢”犯罪手段多样化,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今年1月制定的关于依法严打“两抢”犯罪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颁布之后,很多以前被定性为“抢夺”的案件被定性为“抢劫”。今年,广州两级法院的抢劫案件,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2221人,占抢劫罪犯60.26%。
此外,所有“两抢”案件都确保在法定审限内结案,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十日内结案,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一个月内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