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2:41东北新闻网长春晚报11月2日电(记者杨光)11月1日,记者从省建设厅了解到,用于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1亿元专项补助资金,目前已下发到全省36个试点乡(镇)和115个试点村,每个乡(镇)约100万元,每个村约50万元。
据了解,我省安排1亿元新农村建设专项启动资金,通过直接补助资金、补助原材料或“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多方面投入。
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称,根据省政府要求,这笔资金应该用在村镇规划编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等几个重要方面。
目前,我省将分三阶段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第一个阶段从2006年到2007年,主要工作是在全省选择部分村镇进行试点;第二阶段从2008年到2010年,力争到“十一五”末,使全省1/3村镇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第三阶段从2011年到2020年,全省基本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新华网)[责任编辑: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