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教清俗话说,最美不过夕阳红,人们常把老年人的婚恋称作“黄昏恋”,随着社会的进步,思想观念的改变,许多离婚或丧偶老人培养了一段段美好的“黄昏恋”,为晚年谱写出了一份难能可贵的不老歌谣。
不过,不少“黄昏恋”的老人也有诸多无奈:有的相互间情深意长,却因子女的干涉而被迫分手;有的因“老夫少妻”和财产问题,被迫以离婚告终;还有的老人为避免麻烦,选择同居而不领证……对此,不难看出“黄昏恋”并不全是人们想象中的那么美丽,同样有着太多的辛酸与苦楚。
老夫少妻,年龄是爱情的鸿沟?
许多老年人在步入人生的这个阶段时,会感到空虚、孤独和惆怅,即使子孙满堂,一旦独自在家时,心里也会感到空荡荡的。特别是一些丧偶老人,有时很想找个伴,生活上相互照顾,精神上相互慰藉,以此摆脱寂寞空虚,共享晚年。但“老夫少妻”的年龄差距往往成为影响黄昏恋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全大爷今年65岁,老伴在12年前因病过逝,这些年一直想找个伴,于是,他来到一家婚介所登记。第一个是从外地来桂林打工的妇女,只有54岁,也许是年龄差距的原因,也许是文化的差距,他们基本上没什么共同语言,只好好和好散了。后来,婚介所又给全大爷介绍了一位47岁的妇女,这次更让他感到不安,“年龄相差近20岁,与我儿女的年龄差不多,让他们觉得很尴尬,也怀疑对方是不是看中了我的退休工资和家产。”最后,全大爷结识的4位对象,都因年龄悬殊太大而告吹。
从教师岗位退休下来的王老师,为找一个伴,登了广告,找了婚介所,在外工作的儿女也很支持。今年国庆,女儿还特意将同学的母亲介绍给他。见面后,女方了解自己比他小13岁时,就直接了当地说“再见”了。后来,王老师才得知,女方说,“找个那么大的老伴,别人还以为我想找一个有钱的靠山呢。”最后,王老师也感到不好意思,还特意买一个吉祥挂坠送她,表达歉意与祝福。
在生理和心理上,独身的老年人都需要有个伴,但相互间的年龄相差最好不要太大,否则“黄昏恋”离多合少。这是70%以上接受采访的老人心声。
男找保姆女找靠山,分分合合究竟为什么?
随着人均寿命的增长,思想的更新和解放,老年人再婚的社会需求量越来越大。有的丧偶过早,等待他们的可能是1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孤独和寂寞,他们很需要有个伴。但在找伴过程中,老人们常常遇上尴尬事。
“没想到交往一年,她竟然只是为了我口袋里那几块钱。”谈到婚恋经过,王大爷仍感不平。平乐的王大爷已经66岁了,10年前丧偶,去年底与儿女吵架后,独自来到市里租房过日子。婚介所帮他介绍了一位“闲妻”,每天给他买菜做饭,帮他洗衣打扫卫生,屋里屋外搞得很利索。起初,王大爷觉得这是理想人选,“可她从来不在我那里过夜,只是每月按时问我要500元。”他还以为自己心急,大半年过去后,当要求对方去办结婚手续,她摊牌了,说是只是为了挣点“照顾费”,根本没有感情可言。
梅在莫家干了近两年保姆,最近离去了。2004年初,她通过熟人介绍到莫家干活,莫家上下待她很好,特别是比她大10岁的家主莫先生,经常给她送水果,帮她买衣服,还送钱给她家人治病。梅对他产生了爱慕之心,“与他发生关系后,就认定他了,我就这样没名没份地和他过了一年多。催他去办结婚手续,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难道他找个老伴只是为了满足生理需要?”梅对这段感情经历感到有点后悔,毕竟她已是年近六旬的人了,拖不起,梅最终选择了离开。
“男找保姆,女找靠山”,这种现象在“黄昏恋”中有一定的代表性。据民政部门和婚介所的工作人员介绍,许多老年人找对象的心情十分迫切,热情不比青年人差。“但也不排除个别人心术不正,想找个免费保姆或长期饭票,这也是老年人婚恋的一个常见问题。”
财产是关键,“十对再婚离八九”
采访中,许多老人都坦诚这样一个两难困境:独身,确实孤独寂寞,势必影响晚年生活的质量;再婚,又常因财产分配问题导致亲情疏离,这导致很多再婚老人遭遇离婚的痛苦。
对老人再婚,社会上流传着“十对再婚离八九,还有一对瞎凑合”的说法。48岁做服装生意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她老妈去世3年后,老爸在一次旅游中,结识了一位老太太,两人谈得很投机,又有打乒乓球的共同爱好,经常结伴进出球馆。老爸提出结婚时,家人都没有反对。但结婚大半年后,他们就吵开了。原因是老爸有3个门面,年租金就有30多万,老爸说他“走后”,大部分财产要留给儿女,对方不同意,她非得要大半不可。于是,那场婚姻就因财产问题很快走到了尽头。
今年58岁的李女士与67岁的肖大爷谈恋爱时,常一起去舞剑和摄影,双方儿女都没反对。但当两人准备结婚时,肖大爷的儿女较真了,当面责问李女士,“是不看中我爸两栋房子了?”。其实,肖大爷为避免争议,还特意去做了婚前财产公证,但这又惹恼了李女士家人,“万一他‘走’了,我妈照顾他多年,结果一无所有,哪有这般便宜的事?”由于双方家人的反对,肖大爷和李女士不得不忍痛分手。
财产问题,往往成为老人再婚的重要障碍之一。为了避免财产纠纷,不少老年人不得不选择了同居不领证,这也是银发爱情的无奈。
专家观点:老人也有婚恋的权利
目前,桂林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超过65万人。就老人婚恋问题,记者采访了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的吴素梅副教授。
吴副教授认为,老人的婚恋,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都是有益的。就心理上而言,老人需要一个伴侣,而儿女之情,是一种亲情,老伴间的那种感情是儿女们无法取代的。另外,老人也有选择爱与被爱,以及再婚的权利。“当然择偶时,也需要慎重,要把婚前财产归属和婚后生活规则讲清楚,解决好财产等敏感问题,将矛盾化解到最小。”
吴副教授还说,老年人的思想与年青人有很大区别,他们的婚恋观和处世态度,也有不同的一面。能重建一段美好婚姻,是一件好事。作为后代,在及时给予老人“提个醒”的同时,也要多一份支持与宽容,切莫带着世俗、冷漠的“有色眼镜”去看待。
秀峰区民政局的负责人也认为,老人再婚会引起一些矛盾,双方子女是化解矛盾的关键。子女在应对矛盾时,应积极主动出点子,想办法,尽量使大事变小,小事变无。婚前,子女可以当好感情参谋,“再婚后,子女就要把对方老人当自己人看待,真心相待,尽到孝心,使再婚老人开心、幸福地走到最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