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11月1日专电(记者宋常青)记者日前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兰州市监狱原副监狱长常文清因贪污罪近日在该院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一审认定:常文清在担任国有公司法人代表和兰州监狱财务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5.6万元,行为构成贪污罪。
法院一审认定:2002年,常文清编造购车款项目,从其担任经理的兰州市监狱下属国有控股公司提取现金5.6万元供自己使用;2005年,常文清又从一汽车销售公司负责人处索取10万元“车辆降价款”,这些钱同样落入常文清自己的腰包。
2005年10月,甘肃省公安部门开始对常文清进行调查,并随即进入法律程序。当时常文清已经担任兰州市监狱副监狱长。
一审宣判后,常文清当庭表示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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