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拥有神秘雄奇的自然景观,古朴浓郁的民族风情,悠远凝重的历史文化,舒适宜人的气候条件。近年来,随着建设旅游大省、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省旅游总收入连续保持了30%以上的增幅,旅游品牌的创建取得成效。 旅游商品也得到较好的发展。一批融合了传统和民族的特色优势、承载了民族民间文化的旅游商品日益受到游客的青睐,我省开展的2006“多彩贵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旅游商品能工巧匠选拔大赛和旅游商品展销大会活动,对提升旅游商品在旅游产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起到积极作用。
但是我省旅游品牌特别是知名旅游品牌的创建与全国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旅游景区(点)名称申请旅游服务商标较少,一些景区(点)名称被省外企业或非旅游企业抢注旅游服务类商标,据初步统计,我省164个旅游景区(点)中,有39个申请了旅游服务商标,仅占24%,其中的8个被他人抢注。目前,我省旅游商品在传承民族民间文化和传统工艺基础上的创新不足,使得旅游商品专利申请少,作品知识产权不多,没有地理标志申请。由于对传统知识、民族民间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规章和政策体系不健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旅游商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为打造旅游品牌,培育壮大旅游业,《贵州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了今后10年旅游产业的知识产权战略:要加强宣传和指导,推进包括各级风景名胜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文物保护单位、民族文化遗址和村寨、民族生态博物馆、特色艺术之乡、民间艺术之乡和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旅游度假区等在内的各级旅游景区(点)名称申请旅游服务商标。着力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和质量,培育一批旅游服务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加强规范和引导,鼓励旅游企业和组织将知名旅游商标扩展注册为民族民间工艺品、特色食品等旅游产品商标。建立健全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规章和政策体系,加快发展承载我省民族民间文化的旅游工艺商品。鼓励在传承民族民间文化的基础上,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创造一批传统工艺品专利权;以规范质量为保障,推进一批传统工艺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在保持民族民间文化内涵的基础上,推进一批传统工艺品申请、登记外观设计专利权和著作权。
作者:沈知举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