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名从外地来哈打工的男子段春雷与在歌厅工作的女友琳琳交往后,感觉在歌厅里工作的“小姐”们既有钱又好偷,便向她们下了手,多次盗窃与自己熟识的“小姐”的钱物。10月30日,哈市警方将段春雷抓获。
10月30日21时20分,哈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直属大队二中队民警巡逻至南岗区十字街与平公街交叉口时,发现一名男子手拿一女式拎包,形迹十分可疑,遂上前进行盘查,在该人身上发现螺丝刀1把,民警将该人带回队里审查。
经审,这名男子叫段春雷,今年18岁,去年9月份从老家木兰来到哈市,在南岗区宣庆街一家歌厅打工,并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琳琳。看到琳琳接触的那些做“小姐”的女孩子们不费力气就能赚到很多钱,他开始动起了这些“小姐”们的主意。
今年9月20日3时,段春雷将歌厅“小姐”小燕的摩托罗拉手机偷走,事后卖得赃款600余元。10月11日19时,他来到琳琳和其他3名“小姐”在宣庆小区合租的房间内聊天,21时多,琳琳和其他三名“小姐”去歌厅上班,他以等琳琳回来为借口留在房间内休息。由于3人走得匆忙,同寝室的小月把钱夹落在了床头柜上,待3人走后,段春雷拿走了小月的钱夹,里面装有现金800多元。10月30日20时,他再次来到琳琳的住处,看到三楼琳琳的房间内黑着灯,他知道房间内肯定没人,于是他顺着二楼的缓台爬到三楼的缓台,用螺丝刀撬开了琳琳家靠近缓台处阳台的窗户,爬了进去,找到一个女式拎包偷走。走出琳琳家后,段春雷顾不上翻看东西,想拿着东西尽快回到自己租住的旅馆内,没想到刚走到十字街附近就被巡逻民警抓获。目前,段春雷已被刑事拘留。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