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哈市的郭东和于菲菲捡到别人的银联卡,不但没有主动还给失主,还破译了银联卡的密码,从中把钱取了出来存到自己的银联卡中。10月16日,哈市动力区人民法院判被告人郭东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于菲菲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6年4月4日9时许,郭东和于菲菲在哈市动力区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和平支行大庆路储蓄所的自动取款机上拾得被害人赵刚的银联卡。当时两人并没有想把银联卡还给失主,而最先想到的是把卡里的钱设法取出来。郭东在自动取款机上破译了被害人的银联卡密码,从里面取出了15000元,随后存入了自己在工商银行的银联卡中。
(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