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2日讯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深化庭审方式改革,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水平,宁津县人民法院聘请部分县人大代表与审判委员会委员共同组成评议小组,在全院开展评议庭审活动,收效显著。
庭审评议采取现场打分和庭后讲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将分数量化到每个人及庭审的每个细节。评议采取不定时、不提前通知、不特意组织的方式随时进行。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庭的审判长、主审法官、合议庭其他成员、书记员及值庭法警的仪表、庭前准备、语言表达、程序规范、质证认证、驾驭能力、裁决质量等共11个方面,并制定了详细的评分标准。人大代表和评议小组的其它成员,在庭审现场对庭审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打分,并认真填写《评议庭审表》。每次庭审的评议结果及时送交领导小组,按照次数累计计分,最后汇总报送到政工科,与法官及工作人员当年的待遇、荣誉、奖惩挂钩,并记录在业绩考核档案中,作为以后晋级、晋职的参考依据。
自今年实施这一办法以来,已评议庭审20多场次,3名法官受到了表彰。通过开展评议庭审活动,有效地促进了法官驾驭庭审能力的提高,达到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庭审质量和办案质量的目的。(杨书强高国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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